佛山市体育局188博金宝,188博金宝网页印发《佛山市体育局188博金宝,188博金宝网页佛山市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资金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体育局188博金宝,188博金宝网页佛山市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体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佛山市体育局188博金宝,188博金宝网页佛山市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资金扶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苗子队的建设工作,拓展体育后备人才选材和输送渠道,促进人才合法、有序流动,积极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弥补我市部分体育项目高水平后备人才不足的情况,实现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构建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网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扶持资金,是指佛山市财政每年批复市体育局部门预算中,用于扶持引进市外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佛山市体育局是批准引进市外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扶持资金的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扶持办法,组织实施,落实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信息发布。
第四条 佛山市各运动训练单位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为申报扶持资金的审查单位,承担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申报的审查和扶持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管责任。佛山市各运动训练单位是扶持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和使用扶持资金,承担扶持资金的使用责任。
第五条 扶持工作遵循原则
(一)公开透明。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分配以及使用情况等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效益优先。通过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资金激励效应,引导全市各训练单位科学训练,积极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成才率。
(三)专款专用。扶持资金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扶持条件、扶持标准和开支范围
第六条 申报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扶持资金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体育后备人才在市外培养并经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医务科研部门认可,且身体形态、机能、运动素质、基本技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选材标准,属良好及以上。
(二)体育后备人才符合相应届次《广东省运动会运动员资格规定及审查办法》以及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代表佛山在国家体育总局各管理中心(或协会)和省体育局进行运动员登记注册,具有佛山参加相应届次广东省运动会和全国各项比赛资格。
(三)申报训练单位必须能妥善解决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文化学习、训练经费和后勤保障。
第七条 扶持标准
(一)A档:获得全国青年运动会前六名、全国青年锦标赛前三名、广东省运动会第一名成绩,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给予扶持6万元。
(二)B档:获得全国少年儿童比赛前八名、广东省青少年赛前三名、广东省运动会第二名、第三名成绩的给予扶持4万元。
(三)C档:获得广东省青少年赛、广东省运动会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成绩的给予扶持2万元。
每名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只能由所在训练单位一次性申报一次最高档次的扶持资金,不得重复申报。
第八条 扶持资金由申报单位统筹用于本单位开展引进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的支出,使用范围仅限于引进、培训、交通、食宿、营养、保险、办公、训练、竞赛、购买器材等。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奖金等支出。
第三章 申报材料和申报、评审程序
第九条 申报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书:包括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可行性分析等;
(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四)佛山市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申报表;
(五)医院签发的体检健康证明;
(六)经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医务科研部门出具的评定结果(身体形态、机能、心理素质和专项素质等的测试结果);
(七)代表佛山在国家体育总局各管理中心(或协会)和省体育局注册成功的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单位、输送单位 (或输送教练员)和年满18周岁拟引进运动员本人签名(18周以下的由监护人签名)的确认协议书;
(八)获得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证明)等。
第十条 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训练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佛山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二)受理审查。佛山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对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审。佛山市体育局组织评审小组,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小组评审结束后提出拟引进体育后备人才名单和拟扶持金额。
(四)社会公示。拟引进体育后备人才名单和拟扶持金额,通过佛山市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五)确认。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佛山市体育局党组审核后确认。
第十一条 公示结束后,由市体育局与申报扶持资金训练单位签订扶持协议,并按规定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获得扶持的训练单位应在获得扶持资金当年的12月30日前向市体育局提交资金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专项扶持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佛山市体育局对获得扶持的运动训练单位的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于骗取、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扶持资金的训练单位,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追缴已申领的扶持资金并暂停3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7日起施行,试行期限1年。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佛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申报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运动员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相片 (大一寸 近期免冠彩照) | ||||||
出生日期 |
| 训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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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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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区) 街道(镇)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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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负责人(法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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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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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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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扶持 标准档次 |
| 申报扶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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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单位 名称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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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单位 联系人 |
| 职 务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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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运动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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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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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党组意见 |
经 年佛山市体育局第 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