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88博金宝,188博金宝网页列席和邀请列席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13年12月 30日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是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应邀列席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我市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三、在我市工作、居住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五、出席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
六、中共佛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七、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八、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十、中央、省驻佛山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