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建设文明和谐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送审稿)》,报送市政府转我局审查,拟作为我市的地方政府规章。现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4月26日前向市司法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汾江中路211号511室佛山市司法局法规科(邮政编码:528000);
2.传真:0757-83331411;
3.电子邮箱:fssfjfgk@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 1.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送审稿)
2.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佛山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