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医疗待遇,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参保、自负盈亏”的原则,建立与“基本+大病”高度衔接的第三重保障,我局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拟定了《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责任细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按此细则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格式文本详见附件2),并连同宣传推广实施方案于2019年1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我局将结合方案征集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评审,从中优选一家承保机构。
一、申请提交起止时间
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17:30。
二、提交资料
申请表格1份,其他材料一式10份。
三、报送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三楼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科(邮政编码:528000)。
四、需要了解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政策情况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吴宇浩,联系电话:0757-83382030)。
附件:1.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责任细则
2.申请表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5日